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由区应急管理局起草的《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洞头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2月27日发布意见征求公告,截至2024年3月28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