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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相关规定,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北岙街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严格的目录化管理,现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北岙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公布。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北岙街道2024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洞头区人民政府北岙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
1 |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片区杨文工业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北岙街道办事处 | 自然资源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其他相关法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 2024年12月份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2 |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片区南塘工业区单元和中心渔港单元风门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北岙街道办事处 | 自然资源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其他相关法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 2024年12月份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