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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洞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洞政发〔2018〕8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 、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2024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