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改革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配套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1 16:59:3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9/2024-59987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为有效施行《改革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洞国资办〔2020〕15号),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现将由区国资办起草的《改革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配套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5月12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国资办)。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腾飞路79号209室,电话:0577-63387968。


附件:改革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配套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