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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头区委、洞头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规定,现将《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予以呈报,请审阅。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9日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圆满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执法改革。一是全面谋划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会议议事日程,与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并有效落实工作经费。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区执法业务培训,积极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重点落到实处,本年度局领导班子开展学法6次。二是全面推进执法改革。紧盯考核指标,加强与市指导办的联系,对标对表,梳理制定《洞头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数考核办法》,细化指标考核任务。强化赋权事项实施,梳理及明确《赋权镇街行政检查认领事项清单》,做好赋权镇街省级监管库的检查事项认领工作;加强对镇街执法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定期通报晾晒机制;收集镇街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卡点难点问题;积极联系业务主管部门加大对镇街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镇街案件办理整体质效。2023年,我区的赋权事项实施率为54.38%,其中处罚覆盖率为25.21%,赋权镇街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77件,简易程序案件280件,开展执法业务培训7次。三是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行动。聚焦市容品质提升,定人定岗定责,着力加强市容市貌整治。推进“最海鲜”集散中心“迁新疏旧”工作,劝导流动摊贩143户次,帮送流动摊贩入市经营87次,流动摊贩入市经营100%,农贸市场内规范摆摊100%;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25份,处罚2起出室、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处罚1起违规处置垃圾行为,及时制止露天焚烧行为14起。积极承接新划转执法事项,本年度共承接自然资源部门移交的林业督查案件37件、住建部门移交的串标案件6件、不按规定发放公积金案件1件,提升划转事项承接率,破除领域壁垒。
(二)围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普法宣传全覆盖。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提高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把以案释法融入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干部群众依法管理、知法守法的能力。今年以来,共上报以案释法案例5篇,其中《建筑工程领域互相串通投标案》获评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柔性执法案例”;开展各类宣传、进社区宣讲6次,发放宣传单近4000份。二是制度强化全链条。根据单位职能梳理《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并印发实施,严格按照目录清单执行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对2021年至2023以来我局印发的278个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和招投标、政府采购文件进行自查,并落实相关整改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本年度公开行政许可123件、行政处罚2723件;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实现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案审委员会,本年度累计开展重大案件审核等活动共17次,确保审核不走过场。三是部门协同全方位。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执法问题,积极对接上级和业务主管部门,力争在法律适用上达成共识,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处理行政复议5件,化解行政复议争议2件。
(三)强化法制监督,持续提升办案质效。一是建立健全案件办理长效通报机制。强化月度案件通报、季度案例推送等制度,充分发挥案件审查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23件,罚没总金额384.25万元,其中简易程序办案数2640件,一般程序案件办案数83件。二是严格落实案件评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案件办理指导,积极配合市局、区司法局的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执法过程中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整改,降低案卷瑕疵比例。今年共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处罚公示内容专项检查190件,发现并整改问题43个,整改率100%。三是持续有效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打造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精的执法队伍,今年新增执法人员6个,全局执法证持证率为92.85%,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7次,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培训4次。与区人民法院构建行政机关“跟案学习”工作机制,选送具有法律基础的工作人员,通过“跟案学习”工作机制提升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能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共选送“跟案学习”人员2名。
(四)优化执法服务,全力提升助企实效。一是完善事项清单优化营商环境。树牢增值化改革理念,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梳理《洞头区“两菜一鱼”重点产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定《涉企执法“三书同达”制度》,助力企业合规经营、降低失信成本,重树企业信用形象,指引企业做好违法整改“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共梳理合规指导事项10项,开展三书同达9次。二是有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主动对接符合修复标准的企业,为其提供信用修复服务,今年受理并成功办结企业信用信息修复7家次,获得企业好评。三是包容审慎推行“首违免罚”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通过政策辅导、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说服教育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让“首违不罚、轻违不罚”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例。今年以来,对轻微行政违法行为整改不罚51次。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学法自觉性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学法不够主动,往往局限于读法律、讲条例,没有从法律整体讲法律,没有从法律重点讲实施,往往局限于需要时学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运用不够.
二是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仍需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尤其是执法“新兵”的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填写法律文书规范性有待加强,执法全过程文字和音像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性还需提升。2023年,我局紧紧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分工,有条不紊地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但如何在工作中创新引领,这将是我们今后探索和努力的方向。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海志同志高度重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年度组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17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牵头研究解决方案,指定专人督促落实。三是强化法治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将依法行政要求贯穿到制度建设、群众服务等的全过程中,关注法治建设在燃气安全、保洁绿化、农污运维、垃圾分类、违法建设等重要工作中的具体履行情况。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完善机构设置、落实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重点领域攻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建制强效,依法履行主责主业。坚持依法执法、依法管理,坚持依法办事、按章理事、管人问事。以“以增值化改革理念”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创新执法形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理论指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利用下基层、进社区、入企业等各种方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行政执法政策送到群众、企业的家门口,不断推进综合执法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认真实施行政处罚工作,遵循处罚法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减少因行政处罚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配强队伍,加强执法水平建设。继续加强执法骨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强化对派驻中队执法人员指导。通过开展法治素养提升活动,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建设,实现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执法效能明显增强,着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软实力”和“硬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