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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9日,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下称《目录》)。现因工作内容变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我局决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取消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洞头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补助实施办法”,不再将该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将《洞头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事项纳入《目录》,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