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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小型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2024年6月24日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在五楼513办公室进行组织召开洞头区共同富裕建设工程(一期)—— 中心街区改造提升工程(ba-13e-1地块)防雷装置检测选定会议,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一、选定单位:盐城市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二、发包金额:2500元包干。
三、公示期限:自2024年6月26日始1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通过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前期工作部(总工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附联系电话方式。
五、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前期工作部 (联系电话:0577-56727387)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