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区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4-06-06 19:36:22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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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06008/2024-60408
  • 组配分类:
  • 法治宣传教育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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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公开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系统全战线、全覆盖培训。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常态长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2.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3.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4.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推动民法典在我区有效实施。

5.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6.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总结提炼我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成果,借鉴“后陈式”乡村治理法治化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7.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充分发挥省、市两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作用,培育一批区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制定街道(乡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基准,深入推进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科学评价、基础保障”三大工程。

8.组织开展年度履职评议活动。压实压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各单位各系统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有特色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9.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10.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各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做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开展。


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

1.安排听取区政府贯彻实施《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洞头海上花园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2.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3.拟安排听取区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情况。

(二)区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和港澳台外事委员会

1.对我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情况”开展督查。

2.对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开展调研。

3.对加快推进同心小镇建设,助力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创建进行协商在督查、调研、协商中普法、用法。

(三)区法院

1.争取每月有专题、每月有特色、每月有亮点,聚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营商环境、知产审判、破产审判、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适老扶弱助残机制等重点工作加强宣传策划。制定全年新闻宣传日历,做好“警察节”“女法官国际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以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

2.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注重发挥裁判文书法治教育宣传功能,让一份判决书成为一份“法治讲课稿”“法治宣言书”。

3.精准滴灌提升基层法治力量。以现场教学与实地研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律明白人”“网格调解员”等业务培训,通过赠送书籍、案例解析、交流学习等方式,提升基层法治人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4.提升法纪基地辐射影响力。组织公众普法开放活动,以本院建成的家事审判专区、“晏子说”清廉文化阵地、诚信诉讼倡导馆等为法治阵地依托,通过基地观摩、法治讲坛、警示教育等形式,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社区村干部(调解员)、未成年人、东海渔嫂、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法院各地点布局含义、功能讲解,提供针对性授课。

5.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活动,通过组织宣讲、播放宣传片、张贴挂图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普法知晓度。

(四)区检察院

1.积极开展覆盖“四大检察”的公开听证,让每场听证会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鲜活教材。

2.围绕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省检察院“法治安商护企”十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托企检服务中心,开展法治体检服务,适时开展入企普法宣传。

3.加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的议题设置和宣传策划,组织民法典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展现工作成果,积极营造优质法治环境。

4.以“法治副校长”“一校一讲师”为载体,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重点围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救助关爱失足未成年人等方面开展法治教育。

5.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活动,通过组织宣讲、播放宣传片、张贴挂图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普法知晓度。

(五)区委组织部

1.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

2.做好公务员参加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法用法直播培训的组织发动工作。会同区普法办做好区管领导干部和区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3.持续完善区直机关党组(党委)政治学习机制。利用主题党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载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不断增强尊法学法用法自觉性和坚定性。

4.结合党务干部培训及党课安排,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常态化纪法教育,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理论素养。

5.引导离退休干部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参与法治主题志愿服务实践,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六)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1.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深入推进村(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综治“多网合一”。积极培育政法系统思政建设优秀品牌和思政工作改革创新项目。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挖掘本地法治教育资源,积极培育省、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落地落实。

4.协调媒体做好普法新闻宣传。协调主流媒体做好法治领域宣传,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5.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七)区委统战部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涉侨法律法规,营造护侨爱侨良好社会氛围。

2.结合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党外团体活动,认真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学习基础法律法规、宪法思想,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

3.持续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建设,开展“法律法规讲座进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活动,全面提升宗教界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争创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作。

(八)区委政法委

1.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政治轮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政法机关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必训内容,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指导全区政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加大文艺创作力度,充分运用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平安浙江三微比赛、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等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

3.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依托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反邪教意识和自觉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

4.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活动,通过组织宣讲、播放宣传片、张贴挂图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普法知晓度。

5.依托区法学会法治宣讲,举办“法治素养提升”专题讲座、“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活动。

(九)区教育局

1.加强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内容,落实好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每位中小学教师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法治素养,推动依法办学治校。

2.落实《温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温州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实施方案》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确保学校开足开齐开好法治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3.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组织开展中小学“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宣传周”“开学法治第一课”等系列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4.汇聚普法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落实学校法治副校长聘用管理协同制度,完善学生关爱机制,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助推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十)区公安分局

1.结合人民警察节、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人民警察法、禁毒法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围绕重点目标、重点区域、重点群体,聚焦打防电诈、禁毒禁赌、知识产权、交通安全、矛盾化解等普法领域,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村社,做实做细基层普法工作。

3.常态化落实“以考促学”工作,持续抓好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积极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着力培养一批公安法律专家、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让法律成为公安机关的“必修科目”。

4.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活动,通过组织宣讲、播放宣传片、张贴挂图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普法知晓度。

(十一)区民政局

1.结合2024年工作会议、负责人谈话、培训、等级评估等,开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2.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讲好救助故事,让老百姓知道“有困难找助联体”,让社会各界知道“想献爱心找助联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3.结合“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福利政策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

4.以“中华慈善日”“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宣传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促进社会进步,营造依法治善、依法行善的社会氛围。

5.在婚姻登记大厅以视频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普法宣传,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十二)区司法局

1.推进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

2.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加强各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培育指导,培育一批区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打造一批观测点优秀实践案例。

4.深入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依托现有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治中心等各类基层站、所,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

5.指导北岙街道海霞村争创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高标准培育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6.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活动,通过组织宣讲、播放宣传片、张贴挂图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普法知晓度。

(十三)区财政局

1.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组织财政公职律师进社区、进企业开展宣贯及法律服务活动。

2.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做好人大财政预算报告解读,向预算单位宣传零基预算管理和过紧日子政策。

3.深入实施“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开展财会监督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宣传教育。深入宣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加大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力度。

4.深入打造“法治型”财政机关,加强“法治骨干、公职律师、一线执法人员”财政法治三支队伍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新法新规纳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业务比武和专题研讨,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素养。

(十四)区人力社保局

1.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做好人社领域利企惠民政策宣传。重点宣传利企惠民政策、业务经办流程、维权服务渠道,持续增强企业和劳动者对人社政策和工作的感知度,提高优惠政策的知晓率,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2.面向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深入宣传人社领域法律法规,依托“开工第一课”“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和劳动者对于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特别是法定权益的知悉度。

3.依法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充分发挥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十五)区住建局

1.开展房屋安全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进一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深入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为抓手,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建筑工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开展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3.在物业住宅小区领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十六)区交通运输局

1.持续开展“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法治扎根工地”等行业特色普法活动。

2.开展说理式暖心执法。探索说理式执法在交通行政执法领域的实践运用,通过事前释法、事中说理、事后释疑,建立以体现法、理、情相协调的说理式暖心执法新模式。

3.在新城客运站、出租车集散区域等重点领域,利用警示片播放、提醒短信等方式加大非法营运普法宣传,同步对乘客开展“双向”精准普法。

(十七)区农业农村局

1.深化党建统领、“三治融合”、数智赋能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2.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深化“三联三送三落实”长效机制和挂钩结对帮扶活动,聚焦现代“新农人”、农业重点企业、示范创建重点村等,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

3.围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结合“春耕备耕”“伏季休渔”“农民丰收节”等重要农时节点、重大农事活动、农民培训等,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4.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结合农业“绿剑”、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发布典型案例,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5.推行“渔你相伴”海上普法。依托“海上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和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搭建海上普法平台载体,全面实施源头普法和精准普法。

6.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大力开展水利专题法治宣传。

(十八)区文广旅体局

1.开展《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专题普法活动,强化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法治意识。

2.发挥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的阵地优势,组织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景区、民宿等线下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普法活动。

3.鼓励文艺团体开展法治主题精品创作,大力开展法治文艺创作展演工作,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4.结合“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重大节庆日,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持续加强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建设。

5.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6.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等体育法律法规规章,结合“8.8”全民健身日等特定节点及重大体育赛事,开展体育普法工作。

(十九)区卫生健康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2.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利用世界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时间节点开展免费义诊、水质检测、环境消杀、健康讲座等惠民活动,向服务对象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健康保健知识、服务流程和办事指南、疾病防控和治疗知识、医务人员先进事迹等内容,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

(二十)区市场监管局

1.深入宣传市场监管重点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认证认可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聚焦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宣传。

2.深化“普法下基层”活动。将“普法下基层”作为“法治下基层”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开展各类法治宣教。依托普法基地优势,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

3.开展特色普法实践。组织系统干部参加学法考法,进一步提升系统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特殊时段,开展特色普法宣传。

(二十一)区融媒体中心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宣传工作重点,普及法律知识、宣扬法治精神,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时间节点,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解读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网络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网络安全的决策部署,积极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全力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3.创新载体,通过“融媒大讲坛”等平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4.以排头兵的姿态,按照“三贴近”原则,发挥媒体融合优势,拓宽法治建设宣传渠道。精心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精品法治宣传栏目,有力服务于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大局。

(二十二)区总工会

1.启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2.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组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3.在“5·1”国际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4.深入宣传劳动争议调处法律法规,加强与司法行政、人力社保、检察院、法院协作联动,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5.充分利用线上直播、录播等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工会如何保护职工权益为主题,开展普法大讲堂。

(二十三)团区委

1.开展“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行动(2024-2025年)”。认真落实《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指导全区共青团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工作,引导青少年从小筑牢法治理念根基,提升法治运用能力,培育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

2.开展青年志愿者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项行动。依托青少年普法讲师团、青少年事务社工等队伍,培育优质普法志愿项目,建强社会支持体系,深化四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结对帮扶,提升帮扶帮教专业程度和实效。

3.持续开展“12355自护教育”“权益岗在行动”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开学法治、心理第一课”“三禁三防三自”等青少年法治宣教和自护教育系列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防校园欺凌、防药物滥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络暴力等方面开展专项普法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4.针对重点青少年开展关爱帮扶和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亲青帮”平台,做好重点青少年结对帮扶,持续发挥共青团帮扶带动作用,争取更多资源,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关心和关爱,为他们解决生活与学习中的实际困难,引导重点青少年树立“自爱、自重、自强”健康心态,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二十四)区妇联

1.深化“建设法治温州·巾帼在行动”活动,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平安禁毒宣传月、平安家庭宣传季三大主题活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2.开展“平安家庭”“最美家庭”寻访活动,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氛围。

3.继续发挥好12338妇女公益服务热线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有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家庭教育等公益性普法维权服务。

4.开展巾帼法助营商活动,发挥巾帼法助营商志愿服务团作用,征集“巾帼法助营商”优秀案例,助力提升最优营商环境。

三、其他区级普法责任单位个性工作

(二十五)区委办(区委改革办)

1.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常委会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为契机,大力开展新保密法宣贯活动。

2.扎实推进《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各相关部门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区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公务员学法用法“必学课”。

(二十六)区府办

1.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企业了解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获取政府信息。通过专题培训、巡回指导等方式,加强内部宣传教育,督促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紧紧围绕市场主体经营需要,常态化开展《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宣传,多渠道、多载体、多层面宣传我区“两个健康”创建的典型做法和建设成果,开展贯彻落实上述两个条例督查,确保法规刚性落地、有效实施。

3.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动员各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次以上。强化金融普法阵地建设,创新打造立体式、全方位的金融风险防范宣传矩阵,做好“金融进文化礼堂”“金融风险云宣传”等品牌宣传工作。

(二十七)区纪委区监委

以警示教育为抓手,融合干部纪法教育、廉政教育和德行教育多元载体,充分发挥“以案释纪释法”“以案促教促改”作用。

(二十八)区委编办

重点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浙江省机构编制合规性审查办法》《“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置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机构编制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工作,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二十九)区委台办

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等与台胞投资、就业、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十)区信访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下访接访,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2.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合理合法表达信访诉求,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3.开展典型宣传,通过信访法治化宣传阐释和以案释法等工作,营造法治信访环境。

(三十一)区档案馆

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72号令《档案法实施条例》等与档案接收、征集、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推进依法治档、依法治志。

(三十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重点宣传普及志愿服务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全体市民文明素质。

(三十三)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

1.创新普法宣传手段。持续挖掘本单位法治文化,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平台,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

2.推进“八进”专项行动,注重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优化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3.持续发挥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面向领导干部)作用,开展法治素养提升专题学习教育、法治素养测评、收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需求,力争全年开展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学习教育超30批次2000人次,累计法治宣传人数超8万人次。

(三十四)区社会治理中心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社会治理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十五)区发改局

将普法学法用法等融入法治实践日常,学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法律法规;多措并举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发展改革领域新出台(修订)的重点法规规章宣传;持续做好价格、节能、信用等领域法规条例的宣贯工作。

(三十六)区经信局

1.着重抓好《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律进企业相关工作。以民营企业为主要对象,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开展法治讲座、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学法用法意识,指导企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矛盾纠纷。

(三十七)区科技局

1.依托线上线下学习通道,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2.结合科技下乡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十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结合“八一”建军节、“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节点,面向退役军人宣传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奖励、帮扶解困等政策。

3.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课堂和普法宣传活动。

4.积极培育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十九)区应急管理局

1.把握春节后复工复产时间段,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及员工开展“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法宣传会,提升企业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知晓率。

2.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3.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培训班。

5.加大新闻媒体警示曝光力度,在主流媒体发布安全领域典型案例及曝光安全隐患和问题,制作“以案释法”视频,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十)区审计局

1.持续开展新修订的《浙江省审计条例》宣传贯彻活动,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以及结合审计项目实施等方式,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内容,促进严格依法审计。

2.深入推进审计法治宣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与审计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3.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理念,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审计,全面推进审计规范性。

(四十一)区统计局

1.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统一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2.突出重点对象,开展基层统计人员普法学习,创新运用统计新平台,创新使用新媒体手段,创新开拓普法新阵地;重点宣传统计法基础条文内容提升基层法律素质,重点宣传统计易出错指标与统计口径变更内容丰富基层法律实践内容,重点宣传统计典型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四十二)区综合执法局

1.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加大涉企执法“三书同达”制度的宣传和实践力度。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开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活动。

3.聚焦综合行政执法常见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开展综合执法领域重要法治成果推广宣传。

4.组织开展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各级执法主体法律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提升执法主体法治意识。

(四十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世界海洋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做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普法阵地。

(四十四)区生态环境分局

1.学习宣传新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普法宣传。

2.深化案例教育,加强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和解读,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3.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四十五)区医疗保障分局

1.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联动公检法深入宣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开展创建“医保无欺诈区”法治宣传。持续加大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基金监管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结果,实施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主题宣传,增强社会共识。

3.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送法进用人单位、进医院药店、进乡村社区,采取转载权威解读、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普法社会覆盖面。

4.打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之窗”宣传阵地。在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地打造医保法治宣传阵地,落实政策措施解读、业务经办讲解,为提升群众医保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医保利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十六)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深入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宣贯活动,结合条例宣贯契机,抢抓机遇、更新理念,以法治精神、务实态度、一流理念推动条例在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2.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宣传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绿色低碳”宣传专项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培养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十七)区政务服务中心

1.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和年度述法制度。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运用“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全覆盖。

3.在政务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播放普法视频,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

(四十八)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1.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政策宣传,利用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相关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异地洞头商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十九)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开展金融法治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五十)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推动公共数据充分共享、有序开放和安全利用,提升单位部门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五十一)区供销社

突出供销“为农服务”宗旨,坚守供销为农主业,在服务“三农”工作中,以“三结合”为抓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平价农资下乡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多层级会员技能培训,结合展示展销活动,开展涉农相关政策法律宣传。

(五十二)区消防救援大队

1.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干部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队员广泛开展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工作,确保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宣传工作,持续开展重点时段精准化宣传、重点领域精准化宣传、重点人群精准化宣传。

3.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普法活动,全面提升全民消防法治意识和安全素质,筑牢全社会抵御火灾事故防线。

(五十三)区科协

1.切实做好《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促进全区公民科学素养提升。

2.组织科学家进校园开展法治科技宣传。聚焦“一少”开展法治科技宣传,邀请2-3名科学家进2-3家小学开展“法治+科技”宣讲活动,参加学生不少于300人。

3.聚焦“一老”“一少”,依托健康科吧开展法治健康宣传,组织科学家进校园开展法治科技宣传。

(五十四)区文联

1.开展“文化进万家”活动,精心策划系列主题活动,依托文学、书画、影像等载体,创作一批反映法治主题的优秀文艺作品,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抓好文艺维权普法宣传工作,加大文艺维权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结合文艺家协会会员培训,将文艺维权纳入会员培训内容,提升文联干部和文艺工作者的维权意识,提升文联组织文艺维权履职能力。

3.做好“文艺+普法”工作,鼓励文艺工作者运用文艺方式创作普法作品,做好普法宣传。

(五十五)区残联

1.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贯彻活动。

2.开展“庭院式”普法,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进机构、进协会、进家庭、进社区(村)“五进”活动。

3.利用“残疾人之家”、助残综合体等平台开展残疾人维权与普法活动。

(五十六)区红十字会

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五十七)区工商联

持续深化“工商联+”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合作机制,深入打造工商联系统法治宣讲阵地,将合作机制和宣讲阵地延伸至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形成工商联系统法治宣传一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