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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洞头区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洞渔专委〔202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降低海洋捕捞强度,修复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海洋捕捞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拟纳入减船转产计划的渔船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通港路2号603办公室(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 0577-59386763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2023—2024年度自愿减船转产公示(第一批).doc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