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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凤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推进我区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指出我区在渔农产品电商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建议,和我区目前的电商发展的思路和方向相一致,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一、地域品牌打造方面。我区目前正在大力发展“百岛洞头”公用品牌,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纳入全区十余家本地优质企业的渔农产品,在机场餐盒、冠名高铁、各区域展销会开展线下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提高本地渔农产品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接下来,我们还将不断完善区域公用品牌体系,扩大品牌宣传规模,集聚特色小吃入驻公用品牌产品矩阵,全力促使地域公共品牌建设。
二、电商销售渠道拓宽方面。加快浙农码的应用推行,指导初级农产品生产者使用好浙农码,完善相关资质。利用好省市“电商+产业带”活动,积极推动我区渔农产品企业与小红书、淘宝等知名电商平台渠道开展合作对接。加快霓屿农播电商基地的建设和启用。引入运营团队指导开展渔农产品网上销售,努力实现洞头农产品电商企业从量到质的蜕变,培育人人会直播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促进本地农业产业发展。
三、电商人才培养方面。我区持续推动电商人才培育,自去年以来,通过部门联动、企业合作已开展电商直播、短视频制作等培训及赛事活动,累计培训电商人才近百人次。接下来,我们还将依托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工作,持续推动电商人才培育。通过用好政策资金,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提质升级,支持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培养一批熟悉知识体系、熟练运用技能的基层直播电商专业人才,助力我区渔农产品线上销售。
四、电商政策扶持方面。目前电商的扶持政策文件主要有《关于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加快推进海岛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洞政发〔2022〕13号)和《洞头区关于进一步推动商贸业提质扩容的若干政策意见》(洞政发〔2023〕11号),优惠政策涉及电商企业场地补助、物流补助、直播应用补助等,有利于降低渔农产品电商企业物流和运营成本,加快直播等新业态应用,提升渔农产品销售。今后政策到期后,我们会针对洞头实际出台相应的新优惠政策举措,来进一步支持电商行业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林合锋,联系电话:0577-59386763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