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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代建单位: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大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水质检测
三、工程地点:洞头区大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内
四、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3115平方米,新建1幢4F(局部3F)综合楼及门卫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暖通、给排水、电气、弱电、停车场及总图工程等。
五、检测内容:1幢建筑物共采样2个水样、水箱采样1个水样。具体由检测单位提供检测方案,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满足项目验收要求。
六、招标工期:3日历天
七、资质要求: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水质质量检测
八、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00(建议最后一天下午报名后同时抽签)
九、报名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新城商厦5楼515室
十、报名时提交材料:(1)企业介绍信(原件);(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印章。
十一、发包对象选择办法:在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中随机抽签选定发包对象,详见《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小型项目管理办法》。
十二、发包价格确定:一次性包干3000元。
十三、招标单位联系人:许工 0577-56727395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