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共同富裕建设工程(一期)中心街改造提升工程(智慧灯杆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单位选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21 17:26:1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913303225717230771/2024-61050
  • 组配分类:
  • 城市建设
  • 发布机构:
  • 区城发公司
  • 成文日期:
  • 2024-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根据相关招标规定,2024819日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楼会议室召开洞头区共同富裕建设工程(一期)中心街改造提升工程(智慧灯杆项目)结算审核单位选定会议,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一、选定单位: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发包金额:参照库审计收费标准执行

三、公示期限:自2024822日始1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通过来函、来访的形式,向前期科(总工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附联系电话方式。

五、投诉受理部门: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前期科(总工办)(联系电话:0577-56727387)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