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洞头供电公司对连续六个月不用电的装表临时用电用户进行公告,公告满一个月后予以销户。请用户在公告期间恢复用电,公告完成未恢复用电,按销户处理,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具体用户详见附件1:洞头供电公司临时用电连续6个月未用电用户销户清单。
附件1:洞头供电公司临时用电连续6个月未用电用户销户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