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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3年《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提出了我省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并在杭州市、建德市、苍南县、柯桥区、江山市、缙云县和黄岩区等地区形成试点。2024年《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要求将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推进由试点地区转向全省范围。为更好地依托财税政策激励撬动扩中家庭迈入中等收入阵营,推动政策加快落地见效,结合洞头区实际,区财政局研究制定《洞头区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
三、主要内容
《洞头区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充分考虑上级文件精神等因素,明确了本办法的工作重点,一是贴息对象,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特困家庭)。二是贴息条件,通过洞头农商银行获得“海霞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洞头农商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三是对象生成,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并由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尽调校准。洞头农商银行根据扩中家庭名单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走访,收集、修改、丰富相关家庭信息标识,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四是贴息标准,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1.8%的贴息补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户家庭每年获得财政贴息总额不超过9000元,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贴息奖补金额按借款人实际使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计算,其中:对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海霞共富”贷款,最晚可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对于2025年度发放的“海霞共富”贷款,最晚可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五是申报流程,洞头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年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洞头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报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经确认后,根据上级要求报送申报资料到省级部门。六是资金拨付方式,区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区财政局安排资金到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拨付给银行。省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省财政厅安排拨付。区级扶持资金可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预拨资金,待省财政厅下达结算通知后再行清算。
四、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9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至正式施行之日前参照执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解 读 人:黄建敏
联系电话:0577-6347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