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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小型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2024年9月19日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在五楼前期科办公室进行组织召开洞头海警营区营房建设工程选定会议,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一、选定单位: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发包金额:代理费5000元。
三、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始1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通过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管理科(总工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附联系电话方式。
五、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7-56727387)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