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风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温州市洞头区节地生态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送审稿)》,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1日在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