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要求加快制定洞头小微工业园物业收费洞头标准的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1-02 16:18:14 浏览次数: 来源:区住建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2/2025-00027
  • 组配分类:
  • 答复情况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潘峰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要求加快制定洞头小微工业园物业收费洞头标准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小微要重新调整物业费的建议。目前,我局已召集霓屿街道、发改、经信、企业相关发起代表召开碰头会研究如何成立业委会、明确相关职责和责任人,由我局指导,霓屿街道负责成立小微园业委会,企业代表向街道提出成立业委会的申请。

现霓屿街道已收到业主代表的申请,我局已在积极指导霓屿街道在下步成立筹备组、召开业主大会等事宜,业委会成立后,我局将联合霓屿街道继续指导业委会做好物业企业的重新选聘事宜。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


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陈哲,联系电话:0577-6348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