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人社〔2025〕5号
根据《关于强化人才引领驱动 助力海上花园跨越赶超发展的16条意见》(洞委人〔2024〕2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海创空间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洞人社〔2024〕31号)文件精神,经综合评审,认定温州市洞头东屏强村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为海创空间运营团队。
附件:洞头区海创空间运营团队认定名单.doc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