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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2016〕6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我局重点抽取14家预算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有关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温州市洞头区实验中学、温州市洞头区元觉状元实验学校、温州市洞头区元觉幼儿园、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洞头区东屏社区卫生中心、温州市洞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温州市洞头区文明指导中心、温州市洞头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检查时间
2025年3月20日至5月中旬,根据检查需要,可适当延长。
三、检查内容
单位内控工作的组织情况、单位内控机制的建立情况、内控制度完善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及六大经济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重点关注差旅费、三公经费、账户管理、旧账清理、资金安全、合同履行、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方面,根据问题线索和工作需要,必要时将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四、其他事项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577-63487877,举报邮箱:wzdtcsbgs@163.com
特此公示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