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海上风电装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风电装备基地总装平台及附属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6 14:47:33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字体:[ ]

全球海上风电装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风电装备基地总装平台及附属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全球海上风电装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风电装备基地总装平台及附属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工平台、堆场、道路改造港池疏浚、拆除工程、水电及配套设施等。新建总长度为150m公共总装平台,其中:前平台尺度为106m×25m,后平台尺度为150m×25m;设置1147m×16m引桥;布置总面积为2825m2的堆场,建设长度为108.2m、宽度为9.0m 进港道路;疏浚量约为9.67m3;拆除内容包括温州港状元岙深水港区防波堤兼施工码头66 m防波堤,温州港状元岙东避风港防波堤131.5 m,洞头县霓屿(状元)车渡(兼快艇)码头部分靠泊平台、36 m前突堤及海域高平台。总装平台满足110000吨级海工船重大件装卸作业总工期14个月,总投资18325.49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的海域和陆域敏感保护目标如下。

1-1本工程周边海域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敏感目标

保护对象

与本项目方位/距离

主要影响因素

1

生态保护红线

浙江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

SE/2.3 km

悬浮泥沙、施工废水、冲洗废水

2

浙江温州洞头海岛省级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泥质岸滩

S/9.3 km

冲淤

3

浙江温州龙湾省级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重要河口

W/16.84 km

冲淤、水文动力

4

项目周边养殖区(开放式养殖紫菜和羊栖菜)

养殖物种、水质

本项目周围(最近养殖区WS/2.0 km

悬浮泥沙

5

“三场一通道”重要生境

大黄鱼、小黄鱼、鮸、三疣梭子蟹等产卵场

位于

悬浮泥沙、施工废水、冲洗废水

 

1-2本工程周边陆域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环境敏感点

相对方位

最近坐标

相对距离

敏感区概况

保护对象

主要影响

因素

声环境功能区

经度(E

纬度(N

1

小北岙村

W

121°07′31.299″

27°53′52.638″

343 m

全村总面积4439亩,总人口2018人,589户。

居民

施工期机械噪声;营运期交通噪声

2类功能区

2

状元村

W

121°07′32.632″

27°53′39.448″

702 m

全村总面积1737亩,总人口3066人,915户。

居民

施工期机械噪声;营运期交通噪声

2类功能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影响预测情况

1水质环境影响

施工悬浮泥沙

悬浮物浓度分布主要受地形和潮流动力的控制。拆除工程、打桩及疏浚引起的悬浮泥沙影响区域主要集中在工程区附近,对大范围海域水质环境影响不大,随之施工的结束,悬浮泥沙对周围海域水质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施工生活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进市政管网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施工期生活污水对附近海域水质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

采用沉淀、隔油处理方法对该废水进行处理,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循环利用,重新回用于施工运输路线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冲洗等,不外排,则该项废水对周边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

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施工单位通过优选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降噪吸声措施、加强施工管理的基础上,确保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及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该项目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3)环境空气影响

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车辆运输扬尘堆场扬尘对周边影响较小。施工区空气扩散条件较好,施工废气产生量不大,施工船舶、各类施工机械沥青铺设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固废均能够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陆域部分涉及道路、堆场建设,现状道路已硬化,堆场租赁现有场地进行改造,周边区域不涉及草地、林地、重要物种栖息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对陆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6)海洋生态环境(含渔业资源)影响

对底栖生物的影响

本工程会造成底栖生物一定的一次性损失量。

对浮游生物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导致的局部区域悬浮泥沙浓度增加不会对整体区域浮游生物产生显著不利的影响但长期施工连续排放悬浮物产生的累积效应,可能导致周边海域悬浮物浓度不断增加,并导致局部范围内浮游生物量的降低。本工程施工一旦结束,影响亦随之消失。

对渔业资源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拆除、打桩及疏浚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泥沙对鱼卵、仔鱼、成体生物造成一定的损失量。

2、运营期影响预测情况

1水文动力及冲淤环境影响

本项目涉海工程所造成的流速变化局限在工程附近海域,流速变化幅度和范围均较小,距离工程越远,涨落潮流的流速变化越小,不会造成大范围的水动力环境的变化。

本项目涉海工程对工程周边海域的冲淤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淤积量和冲刷量总体较小。

2水质环境影响

港区生活污水

港区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远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

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

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清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船舶生活污水

船舶应对船上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并与机舱油污水区别对待,在船舶靠港时定期接收上岸委托处理,禁止生活污水倒入海中。

船舶含油污水

船舶生活污水委托专门公司负责清运,船舶舱底油污水由船上自备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收集上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声环境影响

营运期码头南侧边界昼、夜间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的要求;小北岙村昼、夜间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4)环境空气影响

船舶、运输车辆、机械尾气

渔船到港使用岸电系统,排放的废气量较小。本项目水平运输采用汽车的方式,汽车尾气流动性较大,排放特征与面源相似。但总的排放量不大,根据类似工程分析数据,在车辆和机械做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燃油废气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位于海边,扩散条件较好,营运期排放的船舶尾气和汽车尾气对外环境影响不显著。

装卸扬尘

本工程营运期运输的主要货品为风电装备重大件,货品清洁度较高,基本不会产生装卸扬尘。

5)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均能够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3、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1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根据冲淤环境预测结果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生态保护红线的地形地貌噪声影响;根据悬浮泥沙预测结果,本项目施工期悬浮泥沙对周边生态保护红线的水质环境不会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应做好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以避免或降低溢油事故对周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2)对周边养殖区的影响

根据数模预测,本项目悬浮泥沙扩散影响范围仅局限于码头前沿及航道疏浚区两侧,未影响到北侧养殖区。建设单位应做好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以避免或降低溢油事故对养殖区的影响。

3)对经济物种三场一通道的影响

待施工结束后影响也随之消失,是不可持续的,可通过增殖放流等海洋生物修复措施恢复海洋渔业资源。建设单位应做好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以避免或降低溢油事故对经济物种“三场一通道”的影响。营运期对靠泊船舶上的污水,在靠港时定期接收上岸委托处理,严禁向工程水域排放减少对经济物种“三场一通道”产生影响

4、环境风险分析

本工程的主要风险源为船舶溢油,风险事故主要为碰撞引发溢油污染风险事故。船舶碰撞事故引起油类溢漏入海,将对当地的海洋生态和海洋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损害。对此,应充分重视,加强管理,严防船舶事故的发生,采取响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3主要环保措施一览表

类别

名称

施工期

运营期

处理效果

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

海域生态

1)以预防为主,在各种作业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从而降低对海洋生物生长的影响。

2桩基作业前需驱赶的水生生物主要是鱼类,可用测试后适合所在海域鱼类的声波驱赶施工区的鱼类,尽量减少声波对鱼类的伤害;亦可利用灯光驱赶对灯光敏感的鱼类。

3加强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必须加强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与排放废污水。

4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坚决杜绝污染事故特别是溢油事故,以减少对周边海域的影响。

5施工应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进行施工作业,避免恶劣天气,保障施工安全,并避免悬浮物剧烈扩散。

拟建项目的建设对海域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投入相应的资金进行海域生态修复。对贝类、鱼、虾等生物进行增殖放流和底播,加快恢复工程海域海洋生物量和渔业资源的数量,提高水域渔业生物的多样性,修复和改善工程附近水域渔业生物种群结构。

减轻施工过程对海域与陆域生态环境的损害

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生活处理设施,纳市政管网

港区设置厕所,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禁止直接排污

船舶含油污水

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后交由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后交由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禁止直接排污

车辆冲洗废水

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冲洗沉淀池,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建筑施工杂用水标准后,可作为施工场地防尘洒水。

/

不外排

悬浮泥沙

(1)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工艺,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例如低潮露滩时期。

(2)提高疏浚施工精度,减少疏浚超挖废方,尽量减少疏浚作业对底质的搅动强度和范围,进而从根本上减少疏浚过程中悬浮泥沙的产生量。

/

尽量减少悬浮物的产生

初期雨水、冲洗废水

/

工程码头作业区周围及栈桥侧边应设置排水沟,港区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经收集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码头平台及引桥的冲洗废水及抑尘水,沉淀池内泥渣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不外排

废气

船舶及机械设备尾气

定期进行检修与维护;采用清洁燃油,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强对船舶维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用合格的燃料油,减少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合理疏导进出码头车辆,避免堵塞,减少汽车怠速行驶。

控制尾气排放

车辆运输扬尘

密闭运输,并洒水抑尘。

注重场地清扫、洒水工作,以减少地面扬尘。

控制扬尘排放

扬尘

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采取围挡、喷淋、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

码头适当位置安装喷淋设施实施洒水抑尘

控制扬尘排放

噪声

施工机械设备

加强施工机械的噪声控制和管理;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禁止靠近敏感目标区域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若因工艺要求需夜间连续施工的须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根据需要采取高效隔声屏障,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

减缓对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

船舶停靠

/

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码头区域不进行船舶靠泊作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性能。此外加强对港区道路的管理,运输车辆禁止鸣笛。

固体

废物

泥浆和钻渣

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洒水抑尘和绿化,定期外运至政府指定消纳地点填埋。

/

对外界环境无明显影响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设置若干垃圾分类桶收集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向海域随意丢弃固体废物

混凝土

拆除后产生的混凝土运至指定的消纳点

/

疏浚土

全部作外抛处理至海洋倾倒区。

/

风险

机械设备及船舶

配备一定数量的吸油毡等溢油应急材料。

配备一定数量的吸油毡等溢油应急材料。

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全球海上风电装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风电装备基地总装平台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划》、《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温州港总体规划》和《温州港状元岙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要求;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营后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等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采取适当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措施后,其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在全面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实施对该区域海洋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工程的实施不会造成海域整体的生态功能受到显著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或审批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若需补充查阅报告书详细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温州市洞头区港航管理中心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霞光大道313

联系电话:057********14

2)环评单位: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宁波鄞州区潘火街道中谷西路1015

联系电话:057********66

3)环评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新行政服务中心1

联系电话:0577-63387665

 

 

 

 

温州市洞头区港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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