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共同富裕建设工程(一期)-古渔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6 14:47:34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字体:[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洞头区共同富裕建设工程(一期)-古渔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4.029km,主线设计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设计速度6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12m。共设主线桥梁777m/6座,匝道桥333.176m/1座,S211拼宽桥360m/3座,隧道785m/3座,隧道占路线总长19.48%;平面交叉2处。项目桥隧占比38.77%。沿线设置3对港湾式停靠站。

总工期30个月,总投资4.88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不涉及地表水体,无水环境保护目标。

2、生态保护目标

(1)生态敏感区

主要有自然岸线、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浙江洞头南塘湾省级湿地公园等,详见表1.1-1。

(2)重要物种

根据文献资料调查,本工程评价区内可能有6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黑脸琵鹭、岩鹭、燕隼、游隼、红隼和雀鹰;有10种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鹰鹃、黑尾鸥、大凤头燕鸥、褐翅燕鸥、黑枕燕鸥、翘鼻麻鸭、三宝鸟、黑枕黄鹂、棕背伯劳和寿带。

表1.1-1 生态保护目标

序号

敏感目标

保护对象

与本工程方位/距离

主要影响因素

1

自然岸线

岸线自然生态

小朴大桥附近

施工占用和破坏

2

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

重点保护区

海岛鸟类、海岛

植被、重要渔业资源

SE/12 km

噪声、扬尘、悬浮泥沙、施工废水、冲洗废水

生态与资源恢复区

鱼类等产卵群体和补充群体

N/1.5 km

悬浮泥沙、施工废水、冲洗废水

适度利用区

海洋生态

E/2.5 km

悬浮泥沙、施工废水、冲洗废水

3

生态保护红线

浙江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

E/0.5km

悬浮泥沙、施工废水、冲洗废水

4

浙江温州洞头海岛省级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泥质岸滩

S/2.7 km

冲淤

5

洞头霓屿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

红树林

NW /7.5 km

6

项目周边养殖区(开放式养殖紫菜和羊栖菜)

养殖物种、水质

本工程周围

悬浮泥沙

7

浙江洞头南塘湾省级湿地公园

红树林、保护鸟类(东方白鹳、黑鹳、朱鹮等)

E/4.5k m

噪声、施工作业光污染

8

洞头县省级风景名胜区

仙叠岩景区

基岩岸滩

E/7.5 km

冲淤

9

半屏山景区

基岩岸滩

S/5.2 km

冲淤

10

“三场一通道”重要生境

大黄鱼、小黄鱼、鮸、三疣梭子蟹等产卵场

N/6 km

悬浮泥沙、施工废水、冲洗废水

3、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设计方案及建设单位沟通,本工程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的有1处施工场地(主要为功能为混凝土拌合、材料堆场)、1处临时弃渣场(小朴村临时弃渣场),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2。

表1.1-2 声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名称

位置或桩号

周边敏感点

名称

方位

距边界/中心

功能区

户数

沿线保护目标

K1+178.199~K1+500

九仙澳

北侧

10/16

一类区

30户

K1+740.53~K1+840

大文岙

北侧

10/16

一类区

15户

K2+350~K2+560

小文岙

南侧

12/18

一类区

14户

K3+280~K3+590

风吹岙

南侧

13/19

一类区

35户

临时工程

小朴村临时弃渣场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洞头分院

东侧

15

一类区

500

混凝土拌合站、材料堆场

白迭村

西侧

40

一类区

15

4、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根据工程设计资料,本工程位于洞头本岛北侧,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本工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见表1.1-3。

表1.1-3 本工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工程名称

位置或桩号

周边敏感点

名称

方位

距边界/中心

功能区

户数

K1+178.199~K1+500

九仙澳

北侧

10/16

一类区

30户

K1+740.53~K1+840

大文岙

北侧

10/16

一类区

15户

K2+350~K2+560

小文岙

南侧

12/18

一类区

14户

K3+280~K3+590

风吹岙

南侧

17/23

一类区

35户

临时工程

小朴村临时弃渣场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洞头分院

东侧

15

一类区

500

混凝土拌合站、材料堆场

白迭村

西侧

40

二类区

15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和冲淤环境影响

本工程新建A匝道桥、白迭桥以及南北测拼宽桥的桥墩对工程及周边海域影响范围较小,仅限于工程局部海域,且影响程度也不大。水动力的影响范围为以桥墩为中心且沿洞头峡走向的狭长海域,影响范围仅为新建桥墩东北-西南两侧约130m的范围之内的细长海域之内,影响范围较小。

由于大桥桥墩建设后的阻水作用,流速减小,悬浮泥沙易于落淤,因此桥墩上游和下游两侧所造成的流影区海域内第一年淤积最为严重,年淤积厚度达到0.1~0.2 m之间。

2、海水水质环境影响

(1)悬浮泥沙

施工导致悬浮泥沙在平流和湍流共同作用下进入水体的悬浮泥沙沿洞头峡向上游和下游方向震荡输移扩散,覆盖面积逐渐增大。悬浮物影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以本工程大桥为中心向西南-北东两侧扩展的狭长水域内。高浓度的水体主要集中在大桥附近海域,低浓逐渐向上下游减小。悬沙对周边海域影响范围不大,悬浮泥沙最大影响距离为1000m以内。

最终,大于10 mg/L的最大包络面积为1.515 km2,大于20mg/L的最大包络面积为0.849 km2,大于50 mg/L的最大包络面积为0.512 km2,大于100 mg/L的最大包络面积为0.161 km2,大于150mg/l的最大包络面积为0.030 km2。

在养殖水域施工采用围堰或护筒施工,水深较浅且桩基数量少,施工期较短,养殖水域与海域水力联系通过水闸控制,对海域影响较小。

(2)施工期其他废水影响

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不得随意排放;船舶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在船舶靠岸时定期接收上岸委托处理。桥梁桩基施工采用钢护筒工艺,减少悬浮物产生,开钻前在施工平台上设置泥浆池,使钻渣和泥浆得以分离,分离出来的泥浆循环利用,钻渣泥浆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打桩结束后泥浆干化,与桩基钻渣综合利用,用于洞头区市政道路回填;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统一收集、隔油沉淀处理达到杂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任意排放。废油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交由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工程施工船舶在施工前实施铅封管理。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施工船舶含油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

在此基础上,施工期废水对海水水质环境影响较小。

(3)营运期路、桥面雨水径流影响

公路营运期对周围水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为路、桥面雨水径流对水质的影响。径流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石油类和有机物,其污染物浓度受降雨强度、车流量、车辆类型、灰尘沉降量和前期干旱时间等因素影响。

工程线路在设计时已经考虑了边沟、排水沟、排水管、边坡急流槽等排水设施,将路基、路面范围内的降水导流至周边边沟等,因此,工程运营后,路面、桥面径流一般经排水设施后再排入附近海域。因此,路面径流对沿线海水水质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3、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

(1)施工悬浮泥沙对沉积物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和沉降后,沉积物的环境质量不会产生较大变化,仍将基本保持现有水平。

(2)污染物排放对沉积物环境的影响分析

施工的污染物均经过处理,不直接在工程区域排放,不会对工程海域的沉积物环境产生影响。工程运营后,路面、桥面径流一般经边坡绿化带以及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后再排入附近海域,主要为 SS 影响,对沉积物影响不大。

4、海洋生态影响

本工程建设用海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影响途径包括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个方面。项目桥梁建设施工期直接影响主要限定在桥墩及承台构筑物施工范围内,桥墩占用海域直接破坏海洋生物生境,掩埋生物栖息地;间接影响是由于钢管桩锤打、钻孔桩施工等施工过程产生局部水域悬浮物增加,对附近海域水生生物造成影响。

5、环境空气影响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工地、道路在自然风的作用下产生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 以内。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 4 5 次,可使扬尘减少 70% 左右。实施每天洒水 4 5 次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将粉尘污染距离缩小至 20 50m范围内。

沥青铺浇路面时所产生的烟气,其污染物影响距离一般在50m 以内。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快速施工,并在沥青路面覆盖遮阳网,减少沥青废气的散发。沥青烟气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

(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设3 处隧道,总长度785m ,最长一条隧道325m,属于短隧道,隧道内气流交换较快,污染物累积量小,隧道口废气的影响范围小于 60m 。隧道口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位于环境空气一类区,位于海边,汽车尾气经海风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一类区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6、噪声影响

(1)施工期噪声影响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机械的噪声以打桩机噪声级为最高,在空旷地带传播距离很远。由于施工噪声均较高,本工程附近敏感点吹风岙、大文岙、小文岙和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洞头分院等受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大。为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时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①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开午休时间;③确因施工需要需夜间施工的,需在施工前张贴公示。等施工结束,噪声影响随之消失。

为了减少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应选择合理的材料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减少运输噪声扰民,运输车辆经居民点附近时应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合理安排车辆输运时间,禁止夜间运输。采取措施后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噪声影响

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公路交通噪声,由于本工程距离吹风岙、大文岙、小文岙距离较近,且所在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分别为1 类区,工程营运期大文岙、小文岙面向主线的第一排住宅噪声部分超标,设置声屏障后可达标。

7、固体废物影响

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钻渣和其他施工垃圾,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工程基施工产生的钻渣干化后综合利用,用于洞头区市政道路回填;隧道洞察可利用临时弃渣场所暂存,最终用于洞头区市政道路回填;其他施工垃圾妥善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钢材则由建设单位收集后用于下一组桥梁工程项目;废油采用危废专用容器盛装,在施工场地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存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本工程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8、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和海洋功能区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1)对周边海洋功能区的影响与分析

本工程涉海部分位于环岛西片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和洞头西保留区内,周边海域海洋功能区有温州浅滩工业与城镇用海区(代码A3-29)、瓯江口农渔业区(代码 A1-22)、瓯飞农渔业区(代码 A1-24)、洞头农渔业区(代码 B1-15)、洞头东部农渔区(代码 A1-23)、洞头港口航运区(代码 A2-20)、洞头列岛东部海洋保护区(代码 A6-5)、南策岛海洋保护区(代码 A6-6)等。

悬浮泥沙在平流和湍流共同作用下进入水体的悬浮泥沙沿洞头峡向上游和下游方向震荡输移扩散,覆盖面积逐渐增大。悬浮物影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以本工程大桥为中心向西南-北东两侧扩展的狭长水域内。高浓度的水体主要集中在大桥附近海域,低浓逐渐向上下游减小。悬沙对周边海域影响范围不大,悬浮泥沙最大影响距离为1000m以内,主要影响区域洞头西保留区,最大悬沙浓度增量 10~20mgL,其余计算区域内开阔海域悬浮物扩散浓度均在 10mg 以下。

(2)对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与分析

①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连港蓝色海岸带适度利用区

本工程不占用海洋生态红线区,工程与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连港蓝色海岸带适度利用区最近距离约 1.6km,最大悬沙浓度增量 10~20mgL,影响甚微,其他区域与本工程相距较远,影响会随施工结束消失。

②)自然岸线

小朴大桥共使用了三段岸线,自北向南首先穿越人工岸线33030500608自然岸线33030500813,使用岸线长度分别为15.89m和27.43m,穿越后小朴大桥桥梁线位保持在岸线西侧,接着在华中酒店南侧穿越自然岸线33030500820登陆,使用岸线长度为28.37m。小朴大桥以透水式结构跨越自然岸线,施工桩基布置在最低水位线以下,不在基岩岸线上,对所在海岸线地形地貌、自然属性影响很小。

③对村庄的影响

本工程沿线村庄有九仙澳、大文岙、小文岙和风吹岙等。施工期对村庄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经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后,项目施工对村庄影响较小。工程营运期对村庄的影响主要为交通噪声,应采取控制车辆的通行速度,敏感点附近禁止汽车高声鸣笛。

④工程对鸟类的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主要为桥梁工程和隧道工程,施工期对鸟类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和隧道爆破施工使其迁移。施工期间船只、车辆、人类活动及噪声等也会对周边海域和邻近陆域活动的鸟类造成直接干扰;

只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本工程建设不会对评价区鸟类产生太大影响。

营运期对鸟类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噪声、灯光原因可能造成其繁殖率降低,但总体影响不大。

9、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本工程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通过采取风险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10、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

工程施工期间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混凝土,不在现场设置搅拌站,减少现场烟气产生;桥梁桩基施工采用护筒方式减少悬浮泥沙产生;施工废水回收利用。施工过程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在施工组织管理上,通过施工前采用招标方式选定专业施工队伍,并设置监理部门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工程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本工程属于非污染生态型项目,只在施工期产生少量的污染物,且不在国家确定的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海域专项规划中,因此本工程不涉及总量控制范畴。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1.1-4 本工程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和对策措施统计

对象

设施或措施名称

规模及数量

治理效率

责任主体及运行机制

施工期

废水

桥梁桩基泥浆沉淀池

4套

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泥浆干化与钻渣用于洞头区市政道路回填。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使用和管理

油污水收集装置

1套

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冲洗废水隔油沉淀池

2个

沉淀后回用

船舶铅封管理

/

船舶油污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上岸处理

扬尘

酒水车

3 辆

减少扬尘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使用和管理

噪声

低噪声设备、临时隔声屏、加强设备维护

1套

降低噪声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使用和管理

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若干

分类收集,环卫部门清运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使用和管理

钻渣收集设施

1套

钻渣干化后综合利用,用于洞头区市政道路回填。

其他施工垃圾收集装置

分类收集,综合利用

废油收集装置

危险废物专用容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环境监理

环境监理

施工期

监督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使用和管理

生态保护措施

生态补偿措施

增殖放流

补偿金额 2.2万元

生态补偿

建设单位组织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完成

鸟类

桥梁栏杆以及桥墩等采用不同于环境背景的颜色以区别于天空或者海域水体;桥梁的照明设备应选用Led灯

建设单位组织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完成

海洋环境监测

海洋环境跟踪监测

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费

跟踪监测

建设单位组织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完成

环境风险

船舶溢油风险防控

应急设施及预案

1 套

预防施工船舶溢油风险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使用和管理

运营期

桥面径流

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雨污水收集效果

建设单位组织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完成。

噪声

加强管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禁止鸣笛,大文岙、小文岙临路设置高3.5m声屏障

敏感点噪声达标

建设单位组织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完成。

跟踪监测

噪声、汽车尾气排放达标监测

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组织落实、可委托专业单位完成。

海域生态补偿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建设项目施工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的应当承担起对受损海域进行生态补偿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要求。本工程海洋生态环境补偿费为 2.2 万元。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洞头区共同富裕建设工程(一期)-古渔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温州市洞头区境内,工程建设符合《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工程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也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资源损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建设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进行了环保公示,并充分了解了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或建议,项目符合环评审批原则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或审批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若需补充查阅报告书详细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温州市洞头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兴路38号6楼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057********24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1******01

电子邮箱:**********@99.com

(3)环评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1层

联系电话:057********17

温州市洞头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