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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9 15:03:36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字体:[ ]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决定对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进行调整,由原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调整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