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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装备制造及运维基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装备制造及运维基地工程
2、建设单位:浙江海风温州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岙8、9号码头后方腹地
5、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海风电海工装备生产设施、相关生产生活配套设施。项目用地约650亩,项目设计产能为每年出产80台导管架。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区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保护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 规模 | |
东经 | 北纬 | 对象 | /m | (人) | ||||||
1 | 环境空气 | 深门村 | 121.10762 | 27.87628 | 居民区 | 人群 | 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 西南 | ~2060 | ~700 |
2 | 沙角村 | 121.13855 | 27.88502 | 居民区 | 人群 | 东南 | ~1670 | ~2100 | ||
3 | 沙岗村 | 121.11687 | 27.88226 | 居民区 | 人群 | 南 | ~1120 | ~800 | ||
4 | 活水潭村 | 121.12185 | 27.88706 | 居民区 | 人群 | 南 | ~480 | ~1250 | ||
5 | 花岗村 | 121.14222 | 27.88006 | 居民区 | 人群 | 东南 | ~2300 | ~820 | ||
6 |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状元村) | 121.12837 | 27.89111 | 学校 | 师生 | 东南 | ~490 | ~1500 | ||
7 | 洞头区元觉幼儿园(状元村) | 121.12740 | 27.88399 | 学校 | 师生 | 南 | ~980 | ~120 | ||
8 | 元觉街道办事处 | 121.13684 | 27.88569 | 办事处 | 人群 | 东南 | ~1500 | ~50 | ||
9 | 元觉一期安置房(状元村) | 121.13216 | 27.88476 | 居民区 | 人群 | 东南 | ~1100 | ~400 | ||
10 | 环境空气、声环境 | 小北岙村 | 121.12398 | 27.89715 | 居民区 | 人群 | 声环境1类区、 | 东 | ~90 | ~2300 |
11 | 状元村 | 121.12553 | 27.89407 | 居民区 | 人群 | 东 | ~100 | ~3100 | ||
12 | 状元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状元村) | 121.12553 | 27.89280 | 医院 | 医患 | 东 | ~150 | ~10 |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粉尘、喷砂粉尘、油漆废气等。根据预测,主要废气污染因子对周边环境最大落地点浓度均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范围内。因此,企业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落实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及周边敏感点环境质量现状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汇入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不会对周围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代为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噪声:本项目投产后运行噪声经墙体隔声、消声装置和距离衰减后,通过预测厂界昼夜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区标准,夜间室外控制高噪声作业。
5、风险: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物料具有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从建设、生产、储运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6、土壤:本次评价从大气沉降的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企业做好废气防治措施、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措施,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开展了污染治理专项设计,根据专项设计方案,本环评措施如下: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纳管汇入至周边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废气:①切割粉尘、打磨粉尘及焊接粉尘分别设置中央集尘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②喷砂粉尘经收集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空排放;③油漆废气(调漆废气)经收集后干式过滤+两级沸石转轮+RTO处理通过高空排放;④危废仓库有机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处理通过高空排放;⑤室外补漆废气经移动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各类废气经处理后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相关要求。
3、噪声:①合理布局,利用车间隔声。②选用低噪声设备。③加强设备维护。④加强日常管理,夜间控制室外高噪声作业。经隔声降噪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4、固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临时存放,并按照法规要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岙8、9号码头后方腹地,区域具备良好的港口条件和产业基础,且能够与周边区域形成联动发展,将有力推动全省海上风电产业规模的提升。
本项目实施符合《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洞头县城市总体规划》、《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岙港区单元A街坊详细规划修改》等相关区域规划要求。工程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各环境要素可以维持现有功能区要求;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该项目的技术装备、工艺、资源消耗、环境管理等可达到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均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按照染防治专项方案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选定厂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 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九、 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37号
建设单位:浙江海风温州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1-87364829 邮箱: hemy_wz@qq.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345号218室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56626529 邮箱:yu_lj2@hdec.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高教路201号
浙江海风温州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