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民政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7/2025-62351
  • 组配分类:
  • 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的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有效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9日。

联系电话:0577-59386268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312室(民政局)

电子邮件:737469216@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建议”。

信函: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25700。信封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