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9 16:51:1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2/2025-62356
  • 文号:
  • 洞发改办〔2025〕24号
  • 阅读版: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码:
  • CDTD02-2025-0001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的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号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继续有效的文件3件。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