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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公示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涉渔“三无”船舶处置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3 17:00:2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5月22日至6月16日,在洞头区水域巡航查获12艘涉渔“三无”船舶(详见附图)。目前,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将上述情况公告至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相关权利人在十日内前来接受调查处理。至公告期满,无人对涉案船舶提出权利诉求。

经调查鉴定,认定上述12艘船舶为涉渔“三无”船舶。2025年7月3日,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决定对上述12艘涉渔“三无”船舶予以没收。

如不服上述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日   



无主船舶照片

1、编号:浙洞三无〔2025〕010号,钢质结构,总长25.2米,船宽4.58米。


2、编号:浙洞三无〔2025〕011号,钢质结构,总长18.4米,船宽3.9米。



3、编号:浙洞三无〔2025〕018号,泡沫钢结构,总长5.25米,船宽1.78米。


4、编号:浙洞三无〔2025〕019号,橡皮艇结构,总长3.9米,船宽1.8米。


5、编号:浙洞三无〔2025〕020号,泡沫钢结构,总长3.9米,船宽2米。


6、编号:浙洞三无〔2025〕022号,泡沫钢结构,总长4.05米,船宽1.55米。


7、编号:浙洞三无〔2025〕024号,泡沫钢结构,总长4.55米,船宽1.7米。


8、编号:浙洞三无〔2025〕025号,泡沫不锈钢,总长6.65米,船宽1.7米。


9、编号:浙洞三无〔2025〕027号,泡沫钢结构,总长5.1米,船宽1.6米。


10、编号:浙洞三无〔2025〕028号,泡沫钢结构,总长4.5米,船宽1.55米。


11、编号:浙洞三无〔2025〕030号,泡沫钢结构,总长3米,船宽1.3米。



12、编号:浙洞三无〔2025〕034号,泡沫钢结构,总长11.9米,船宽3.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