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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大门镇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州市洞头区大门片区小门西单元(3303050703)A街坊详细规划修改》于6月27日完成中间成果专家部门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前公示,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温州市规划管理单元划分(修订)》中的洞头区大门片区小门西单元A街坊。规划范围南至大门大桥,北至水域,西至海域,东至环岛路。规划范围面积为16.72公顷。
二、用地性质和用地界线修改
本次规划用地性质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设置。对A-06和A-08地块界线进行优化,将A-06地块重新划分为A-06-1(商务金融用地)和A-06-2地块(交通场站用地)。对A-09地块用地界线进行微调,将地块编号变更为A-09a,新增A-09b地块作为防护绿地,新增A-10b地块作为公园绿地。对A-03a地块用地界线进行调整,修改后的A-03a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增加A-07地块兼容性,完全兼容水工设施用地。其他地块用地边界和用地性质保持不变,详见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后)。
三、地块指标修改
规划修改后,将A-06-1地块建筑密度从30%调整为40%。已批地块指标参照规划条件执行。
四、公共配套设施修改
本次将避灾场地、邮政网点调整至A-10b地块。将原A-06地块的移动通信基站、综合通信机房、汇聚机房调整至A-07地块,A-06-1地块新增环网单元1处。
五、道路交通修改
对电力路规划道路线型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将道路宽度从8米拓宽至12米。各地块停车配建按照《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温资规发〔2024〕22号)的要求进行配置,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执行。
六、城市设计引导
规划整体形成“动感十足”、充满活力的港城风貌景观。建筑风格采用现代建筑风格,体现整体的现代感。建筑立面宜采用玻璃幕墙、铝板、石材等材质,打造现代、简洁的建筑形象。建筑色彩宜采用冷色为主要基调,辅以中明度和暖色调。加强建筑“第五立面”的设计,应参照《温州市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温资规发〔2023〕18号)要求,营造整洁有序、多维立体、与自然山水和谐相融、现代与历史交相辉映的第五立面形象。
七、其他
规划范围内地块实施前应满足防洪(潮)排涝、交通安全、地质灾害、风暴潮灾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评估、社会风险评估等相关要求,对海岸线的利用需符合《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
现予以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请携带有效证件并书面反馈至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网站:http://www.dongtou.gov.cn/
联系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和欣家园9幢
联系电话:0577-63458205。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