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8 17:52:5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4/2025-62962
  • 文号:
  • 洞农发〔2025〕24号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07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码:
  • CDTD65-2025-0001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的要求,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对2024年12月31号以前以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开始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废止及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今后工作中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洞农发〔2025〕24号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规范性文件).doc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