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承办对象
公民
承办程序
由本人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到县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审批
审批条件
本人户口项目姓名、年龄事实有差错,并有变更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申报资料
由本人提供户口项目(姓名、年龄),变更、更正理由的书面材料。另外,有干部、职工身份的,需变更更正年龄的,必须提出申请。
审批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审批依据
公安部《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