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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发表时间: 2009-02-24 10:19:42 来源: [打印] [关闭]
  

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

承办对象

公民

承办程序

由本人向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审批条件

户籍地派出所申请的公民

申报资料

本人户口薄

审批时限

二个月

收费标准

第一次申领20元、第二次(换补)40

收费依据

浙价费[2004]64号、发改价格[2003]2322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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