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将10路公交班线申请到期延续事项予以公示(见附表)。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科反映(个人请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请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联系地址:温州市洞头区霞光大道313号;联系电话:0577-63385314。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3日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事项 | 班线名称 | 基本情况 | 拟处理意见 |
1 | 温州交运集团洞头交通旅游有限公司 | 公交班线到期续营 | 10路 | 共4辆公交,具体车辆为 浙C07576D、浙C05188D、浙C07211D、浙C07515D)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