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开展基层防汛防台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建设的通知》(浙防指〔2026〕1号)文件要求,重点紧盯台风、内涝、地质灾害风险,聚焦短临强降雨等突发性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全覆盖开展基层防汛防台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乡自为战、村自为战”能力,全面筑牢基层防灾减灾防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体系覆盖。“三类单元覆盖”:短临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致灾风险突出区域实现综合单元、独立单元、临时单元等3类单元划分全覆盖。“三层责任纳管”:按照区、乡、村等3个管理层级将各类单元纳入管控。“三级整体联动”:按照区4级、乡3级、村2级响应实现三级联动。
(二)能力提升。强化单元长及成员的组织动员、风险识别、装备操作、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5种关键能力。
(三)核心职责。落实预警传递、人员转移、先期处置等3项核心职责。
(四)成效指标。实现预警最快到底、风险最快识别、人员最快转移、资源最快保障、信息最快反馈的“5个最快”目标。
1.地质灾害风险区。主要包括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的居民居住场所、切坡建房危险区;学校、医院、养老院、民宿、农家乐、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建的涉山涉水工程(含交通、水利、建筑等施工区域)。
2.城乡易涝风险区。主要包括地势低洼、排水能力不足的居民小区、老旧院落、地下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储设施等);重要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单位;易受涝情影响的主要道路和基础设施。
3.危(旧)房集中分布区。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且居住人员尚未完全撤离或改造的区域,尤其包括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居住集中区域。
4.其他重点防护区。结合灾害防御实际认定的需纳入管理的重点区域,如规模化养殖区、旅游景区(含开放式沙滩、网红打卡点)、避风渔港、堤防海塘、山塘水库等需纳入应急防护体系的重点部位。
1.综合单元。依托现有基层治理网格,对存在风险的自然村、物管小区等划分为综合单元。
2.独立单元。对未纳入综合单元且风险突出、需单独管控的重点部位或特殊对象,划分为独立单元。主要包括: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农家乐、民宿、旅游景区等经营场所;危房集中区、切坡建房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海塘堤防、山塘水库及避风渔港等重要设施;重要工矿企业、危化单位;其他因风险特殊、位置孤立或管理需要而单独划设的区域。
3.临时单元。针对在建涉山涉水工程(如建设、交通、水利等施工项目)、重大活动举办场地等存续时间明确、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按项目或活动周期划分为临时单元。
(1)区管和乡管单元单元长。原则按属地责任分别由区级专业部门、街道(乡镇)的科室负责人担任。核心职责是具体负责传递预警信息,督促副单元长落实人员转移,协助灾险情先期处置,分别向区级防指办、街道(乡镇)应消站反馈情况。
(2)区管和乡管单元副单元长。原则由企事业单位、在建工地等主要负责人担任。核心职责是收到预警信息或转移指令后,负责人员转移和灾险情先期处置,及时向单元长报告情况。
(3)区管和乡管单元成员。原则由企事业单位和在建工地有关负责人担任。核心职责是协助副单元长开展人员转移和灾险情先期处置等工作。
3.单元长(副单元长)能力要求。应具备“5种关键能力”,即:高效组织群众避险转移的组织动员能力;熟悉单元情况、方案预案和敏锐研判险情发展趋势的风险识别能力;熟练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警示设备、通信设备等的装备操作能力;组织实施基础急救、落实避险措施的自救互救能力;及时规范上报灾情险情的信息报送能力。
1.“6个一”标配。为单元长等责任人配备一张转移清单、一张逃生路线图、一个铜锣(哨子)、一把手电、一件救生衣、一个头盔。
2.联勤保障站(点)。针对存在“三断”(断路、断网、断电)风险的重点区域,按照“安全第一、就近便捷”的原则设置联勤保障站(点)。探索构建临时避灾安置、应急物资储备、防灾宣传教育“三站合一”保障模式。
3.必配物资。警示设备、照明设备、防护用具、救生设备等。
4.选配物资。通信设备、应急电源、移动照明设备、监测预警设施等。
5.救援力量。统筹部门专业队、乡级综合救援队、村级抢险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建立定点联系制度。
(二)运行机制
1.预警传递。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将预警信号传递至区管单元单元长(含副单元长,下同);街道(乡镇)应消站统筹有关科室依托平台、浙政钉、微信工作群将预警信号传递至乡、村管单元长;单元长负责传递至成员和群众。
2.应急响应
区Ⅳ级 ↔ 乡初级(Ш级) ↔ 村“准备转移”;
区Ш级 ↔ 乡中级(Ⅱ级) ↔ 村“准备转移”;
区Ⅱ级/Ⅰ级 ↔ 乡高级(Ⅰ级) ↔ 村“立即转移”。
必要时,乡级可提级响应,及时落实人员转移等。遇暴雨黄、橙、红色预警,乡级可自主启动相应响应。
3.临灾巡查。收到预警信号或启动应急响应,单元长牵头组织成员对责任区域开展动态巡查,及时上报风险隐患信息。
4.人员转移。街道(乡镇)组织修订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逃生路线图),明确“谁预警、谁组织、带谁转、跟谁转、往哪儿转”。
(1)准备转移触发条件:
①乡级启动初级、中级响应。
②收到暴雨3小时、24小时橙色红色预报预警。
③收到地质灾害实时橙色预警或暴雨24小时橙色红色预报预警。
(2)立即转移触发条件:
①乡级启动高级响应。
②单元长收到地质灾害实时红色预警。
③出现险情征兆。
④风险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
⑤收到上级转移指令。
5.自救互救。突发灾险情时,单元长组织自救互救、及时上报信息,必要时联系上级增援。
(一)管理责任
1.区级防指负责统筹指导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建设,落实各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工作责任,部署调度工作推进。
2.区级防指办监督指导区、乡、村三级综合单元、独立单元、临时单元划分和运行。
3.区级有关部门为应急小单元划分和运行提供专业支持,落实区管单元长工作职责。
4.街道(乡镇)负责辖区乡、村两级应急小单元划分与管理、培训督导和能力建设,落实乡管单元长工作职责。
5.村居(社区)负责配合街道(乡镇)做好辖区应急小单元划分、人员配备。
(三)经费保障。全区应急小单元建设对照建设标准全面落实单元划分、单元长物资配备、培训演练及宣传等经费投入,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工作经费纳入区、乡财政预算,统筹利用现有资源。
温州市洞头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