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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 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
  • 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

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基层防汛防台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1 17:00:36 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政府 字体:[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开展基层防汛防台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建设的通知》(浙防指〔2026〕1号)文件要求,重点紧盯台风、内涝、地质灾害风险,聚焦短临强降雨等突发性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全覆盖开展基层防汛防台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乡自为战、村自为战”能力,全面筑牢基层防灾减灾防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体目标,针对存在台风、内涝、地质灾害风险的村(社区),4月15日前科学划分最小作战单元,配强单元长,压实“关键人”责任,主汛期前全面完成,并投入实战应用。

(一)体系覆盖。“三类单元覆盖”:短临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致灾风险突出区域实现综合单元、独立单元、临时单元等3类单元划分全覆盖。“三层责任纳管”:按照区、乡、村等3个管理层级将各类单元纳入管控。“三级整体联动”:按照区4级、乡3级、村2级响应实现三级联动。

(二)能力提升。强化单元长及成员的组织动员、风险识别、装备操作、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5种关键能力。

(三)核心职责。落实预警传递、人员转移、先期处置等3项核心职责。

(四)成效指标。实现预警最快到底、风险最快识别、人员最快转移、资源最快保障、信息最快反馈的“5个最快”目标。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范围。全区6个街道(乡镇)83个村居(社区),主要针对存在台风、内涝、地质灾害风险的村(社区),特别是遇短临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需紧急转移人员、加强重要设施及资产安全防护的区域。重点包括:

1.地质灾害风险区主要包括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的居民居住场所、切坡建房危险区;学校、医院、养老院、民宿、农家乐、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建的涉山涉水工程(含交通、水利、建筑等施工区域)。

2.城乡易涝风险区主要包括地势低洼、排水能力不足的居民小区、老旧院落、地下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储设施等);重要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单位;易受涝情影响的主要道路和基础设施。

3.旧)房集中分布区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且居住人员尚未完全撤离或改造的区域,尤其包括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居住集中区域。

4.其他重点防护区结合灾害防御实际认定的需纳入管理的重点区域,如规模化养殖区、旅游景区(含开放式沙滩、网红打卡点)、避风渔港、堤防海塘、山塘水库等需纳入应急防护体系的重点部位。

(二)单元划分原则。由街道(乡镇)组织村(社区)依托“141”基层治理体系,将风险区域科学划分为综合、独立、临时等3类应急小单元,并与基层治理网格等有机融合。

1.综合单元依托现有基层治理网格,对存在风险的自然村、物管小区等划分为综合单元。

2.独立单元对未纳入综合单元且风险突出、需单独管控的重点部位或特殊对象,划分为独立单元。主要包括: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农家乐、民宿、旅游景区等经营场所;危房集中区、切坡建房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海塘堤防、山塘水库及避风渔港等重要设施;重要工矿企业、危化单位;其他因风险特殊、位置孤立或管理需要而单独划设的区域。

3.临时单元针对在建涉山涉水工程(如建设、交通、水利等施工项目)、重大活动举办场地等存续时间明确、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按项目或活动周期划分为临时单元。

(三)单元长配备要求。应急小单元根据责任主体不同区分为区管、乡管、村管三类。

1.区管、乡管单元。配备2名单元长(AB岗)、2名副单元长(AB岗)和若干名成员。

(1)区管和乡管单元单元长原则按属地责任分别由区级专业部门、街道(乡镇)的科室负责人担任。核心职责是具体负责传递预警信息,督促副单元长落实人员转移,协助灾险情先期处置,分别向区级防指办、街道(乡镇)应消站反馈情况。

2)区管和乡管单元单元长原则由企事业单位、在建工地等主要负责人担任。核心职责是收到预警信息或转移指令后,负责人员转移和灾险情先期处置,及时向单元长报告情况。

(3)区管和乡管单元成员。原则由企事业单位和在建工地有关负责人担任。核心职责是协助副单元长开展人员转移和灾险情先期处置等工作。

2.村管单元。配备2名单元长(AB岗)和若干名成员。

(1)管单元长原则由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常住党员干部或优秀村民代表担任。核心职责是具体负责传递预警信息,按照预案组织临灾巡查、人员转移,开展灾险情先期处置,向街道(乡镇)应消站、村级主要负责人反馈情况。

(2)村管单元成员。原则由基层治理网格员或其他风险网格责任人担任。核心职责是协助单元长开展临灾巡查、人员转移和灾险情先期处置等工作。

3.单元长(副单元长)能力要求。应具备“5种关键能力”,即:高效组织群众避险转移的组织动员能力;熟悉单元情况、方案预案和敏锐研判险情发展趋势的风险识别能力;熟练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警示设备、通信设备等的装备操作能力;组织实施基础急救、落实避险措施的自救互救能力;及时规范上报灾情险情的信息报送能力。

三、资源配置与保障机制

(一)物资装备配置

1.“6个一”标配。为单元长等责任人配备一张转移清单、一张逃生路线图、一个铜锣(哨子)、一把手电、一件救生衣、一个头盔。

2.联勤保障站(点)。针对存在“三断”(断路、断网、断电)风险的重点区域,按照“安全第一、就近便捷”的原则设置联勤保障站(点)。探索构建临时避灾安置、应急物资储备、防灾宣传教育“三站合一”保障模式。

3.必配物资。警示设备、照明设备、防护用具、救生设备等。

4.选配物资。通信设备、应急电源、移动照明设备、监测预警设施等。

5.救援力量。统筹部门专业队、乡级综合救援队、村级抢险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建立定点联系制度。

(二)运行机制

1.预警传递。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将预警信号传递至区管单元单元长(含副单元长,下同);街道(乡镇)应消站统筹有关科室依托平台、浙政钉、微信工作群将预警信号传递至乡、村管单元长;单元长负责传递至成员和群众。

2.应急响应

区Ⅳ级 ↔ 乡初级(Ш级) ↔ 村“准备转移”;

区Ш级 ↔ 乡中级(Ⅱ级) ↔ 村“准备转移”;

区Ⅱ级/Ⅰ级 ↔ 乡高级(Ⅰ级) ↔ 村“立即转移”。

必要时,乡级可提级响应,及时落实人员转移等。遇暴雨黄、橙、红色预警,乡级可自主启动相应响应。

3.临灾巡查收到预警信号或启动应急响应,单元长牵头组织成员对责任区域开展动态巡查,及时上报风险隐患信息。

4.人员转移街道(乡镇)组织修订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逃生路线图),明确“谁预警、谁组织、带谁转、跟谁转、往哪儿转”。

1准备转移触发条件

①乡级启动初级、中级响应。

②收到暴雨3小时、24小时橙色红色预报预警。

③收到地质灾害实时橙色预警或暴雨24小时橙色红色预报预警。

2立即转移触发条件:

①乡级启动高级响应。

②单元长收到地质灾害实时红色预警。

③出现险情征兆。

④风险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

⑤收到上级转移指令。

5.自救互救突发灾险情时,单元长组织自救互救、及时上报信息,必要时联系上级增援。

四、管理责任与经费投入

(一)管理责任

1.区级防指负责统筹指导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建设,落实各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工作责任,部署调度工作推进。

2.区级防指办监督指导区、乡、村三级综合单元、独立单元、临时单元划分和运行。

3.区级有关部门为应急小单元划分和运行提供专业支持,落实区管单元长工作职责。

4.街道(乡镇)负责辖区乡、村两级应急小单元划分与管理、培训督导和能力建设,落实乡管单元长工作职责。

5.村居(社区)负责配合街道(乡镇)做好辖区应急小单元划分、人员配备。

(二)监督考核。基层防汛防台应急小单元专项体系建设已纳入省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测。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成效显著、成功避险的案例进行全区推广表彰。

(三)经费保障。全区应急小单元建设对照建设标准全面落实单元划分、单元长物资配备、培训演练及宣传等经费投入,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工作经费纳入区、乡财政预算,统筹利用现有资源。

温州市洞头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