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21〕27 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的要求,我局对2026年5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本通知自2026年9月14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洞头区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经营许可(零售仓)“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 洞应急〔2020〕42号 |
2 |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的通知 | 洞应急〔2021〕22号 |
3 |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零次跑”推进告知承诺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洞应急〔2021〕23号 |
4 |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洞应急〔2023〕24号 |
5 |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洞头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 | 洞应急〔2024〕12号 |
6 |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洞应急〔2024〕19号 |
7 |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洞应急〔2025〕12号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洞头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审批工作方案 | 洞应急〔2025〕17号 |
附件3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行洞头区应急管理领域柔性执法清单制度的通知 | 洞应急〔2023〕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