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区城市道路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划分和收费管理方案》已经洞头区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洞政发〔2026〕15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洞头区城市道路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划分和收费管理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