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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写信需知

一、县长信箱基本职责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洞头县行政机关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求助、咨询,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反馈处理结果,及时向县政府提供有关的信息。

二、 县长信箱受理范围
  1、 对解决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以及需要政府解决的有关事项;
  2、 对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的意见、建议,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招商引资政策、信息的咨询;
  4、 对政府工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

  涉及党委、部队、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中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应分别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反映人须知事项
  1、 投诉对象明确,反映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2、 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次投诉只反映一个问题;
  3、 请留下您的姓名、联系电话、信箱地址,以便于我们尽早地与您联系;
  4、 投诉类需要保密的,请注明“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