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教育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2013年度洞头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在洞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洞头县教育局门户网进行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要求广大干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同时,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抓,局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抓,并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管理、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07 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201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14条,其中通知公告11条、人事任免3条。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类别包括教育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规章制度、办事指南;工作计划与总结;教育重大建设项目情况、规范教育收费;招聘、招考、招生情况;政务公开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教育工作检查、动态以及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教育局网站开辟专栏,并加强管理,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县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门户网站、县三务公开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均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等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三是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及时更新,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七、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

(一)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