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及形式,积极回应社会所关注的问题,教育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较好推进,切实保障了公众对教育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为将工作落到实处,由办公室牵头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安排1名兼职人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托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同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机制,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020年,我局认真做好本单位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建设工作,通过自查自检的方式,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网站链接、安全等方面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整改网站出现的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充分保证了社会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0年,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未收到申请人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101

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从事人员不是专业人员,存在对有些信息分类界限不清晰的问题,导致主动公开范围不广、内容不全面;影响公开的时效性。二是政务信息的更新、录入还不够及时,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还存在一定程度更新滞后。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二是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机关各科室信息员的联系沟通,使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程度得以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及时、准确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0年度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通过对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落实专人负责将需要上传的文件、内容,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在区政府门户上予以公开。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199条。其中,发文文件主动公开33条,其他信息166条。同时,继续加强教育系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招生信息、教师招聘、人事任免、学生管理、教育管理、校园管理等义务教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以上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348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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