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加大警务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将洞头区公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深入深化

依据《条例》和市、区政府要求,着力推动公开内容清单化管理,公开流程规范化运行、公开方式立体化拓展。构建公安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进行明确规定。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174其中平安洞头微信公众号共公开信息201条,微博信息公开转发信息2920条。全年共办理公安相关业务量17623件,其中户籍类业务2740件,车管类业务13944件,出入境类业务286件,治安类653,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

一是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按照《条例》和区印发2021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细化提交申请、申请审核、不公开信息、协调处理、禁止行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并建立备案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有据可查、全程留痕。

    二是用好会商制度。多次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对重大疑难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违法、违纪、舆论炒作、保密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依法妥善处理,2021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因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不予公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举报和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

健全单位内部信息公开拟稿、审核、发布流程。严格保密管理做好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745

行政强制

29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94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洞头区公安分局在公布信息存在不足:一是因公安机关的工作涉密内容多,对能公开的内容把握不准二是政务公开内容缺少创新公开内容形式单一,未能将公安工作的多样性展现给大众。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提升: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相关规定的学习,结合近年来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让民警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拓宽政务公开平台,积极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转发宣传公安工作,并发动群众进行转发,从而多渠道多方面展现公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21年,洞头区公安分局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的办理效果。

以上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6996021)。

电子版报告: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