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司法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洞头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洞头县北岙街道车站路41号洞头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577-63483460,电子邮箱:dtxsfj@126.com.
一、工作概况
2013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五型”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全面领导、分管局领导直接领导,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丰富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进一步落实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
(三)结合实际,形式多样。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加大面向社会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利用海霞法治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三是设立咨询电话进行有关信息公开。在局办公室设日常咨询电话;法管科设置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认真做好来人来电咨询接待工作,安排律师在法律服务专线值班,2013年,共接受群众来电咨询118件、接待来访咨询773件1041人次。四是利用微博新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洞头司法在线”“洞头普法”、“洞头县法律援助中心”官方微博的信息发布,把做好微博工作作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实行网络问政,做好网上群众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主动公开我局的工作信息、动态;宣传相关政策、法律;解答释疑,服务群众;问政于民,接受监督。2013年,共发出信息和解答政策、法律咨询等微博84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公开指南类信息1条,占,3%,机构概况类信息3条,占9%;工作信息类信息27条,占84%,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占3%。
三、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利用海霞法治网和“洞头司法在线”“洞头普法”、“洞头县法律援助中心”微博,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便群众了解有关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的相关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的力度还不够。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着眼于落实政府工作重点部署,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实行规范化管理,认真、及时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的台账制度,形成较为全面的文档记录。结合今年我局的工作,进一步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有关功能,以便于群众更方便地查询各类信息和提出申请。
三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的,要严格按保密措施进行相关操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司法局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32 | |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2 | |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
(一)依申请方式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5.其他方式申请数 | 件 | 0 |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0 | |
1.未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和社会稳定 | 件 |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
6.其他原因 | 件 |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
五、举报数量 | 件 | 0 | |
六、访问咨询数量 | 人次 | ||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其中:全职人员 | 人 | 0 | |
兼职人员 | 人 | 1 | |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 次 | 1 | |
2.举办各类培训班 | 次 | 0 | |
3.培训人员数量 | 人次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