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度,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在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7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5条、重大决策2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信息2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本机关共收到公民、法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动态调整、及时公开部门权责清单。按时公开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在门户网站开辟“行政复议决定书”专栏,发布行政复议决定书10份。规范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流程。一是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分管理领导、责任处室以及处理专员,24小时接收信息公开申请。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沟通回访制度,保证与申请人事前充分沟通、事中依法办理,事后定期回访。

(四)网络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门户网站集约化改造要求,本部门不设单位门户网站。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明确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通过以会代训、以学促行等多种方式对机关内部负责信息工作的工作人员、领导开展培训工作。对区府办信息公开处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公开水平仍有待提高,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丰富、群众贴近性不够。针对上述问题,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48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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