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 文件 |
浙江省洞头县地方税务局 |
洞财办〔2016〕23号
局各单位:
现将《洞头区财政地税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洞头县地方税务局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地税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洞头区财政地税局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到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公开机制,着力提高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实施方案》、《2015年县级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主体、步骤和形式。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实行目标管理,明确1名信息公开工作承办人,做到工作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具体人员落实,形成有效的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关于洞头县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洞头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4年洞头县“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2015年洞头县“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和《洞头区2015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重点领域信息。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综合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权威、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发挥我局部门网站的工作职能作用,完善“政策法规”、“纳税人学校”、“财务会计”等栏目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15条。按内容分,通知公告105条,财税动态信息104条、政策法规67条,为民办实事33条、专项经费55条、机构公开事项15条、财务会计10条,建议提案33条、专题专栏10条、下载中心3条、纳税综合排名20强公告12条。通过局微博公开信息50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8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5年,未发生相关舆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例,没有收取相关费用。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举报和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从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有力、有效的推进,但距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公开的主观性较强,深度和广度不够,动态类、结果类多,内容不够具体,敏感信息公开不足,过程性信息较少,时效性不强。不能及时反映政府事务发展。无法及时参与决策和发挥监督功能。二是内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缺乏有效监督机构和责任追究机制,虽有开展考核评分制度,但对于不公开、少公开等问题没有强制性的措施。
2016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按照“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扩大范围、夯实基础”的总体目标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查找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好制度的完善、清理工作,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基础性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尤其是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的时限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未及时公开的部门发出提醒,保证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1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 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4 |
单位负责人:吕东辉 | 审核人:郭斌 | 填报人:翁坚强 |
联系电话:63387936 | 填报日期:2016.1.19 |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地税局办公室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