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温州市洞头区人力社保局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建立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提高人力社保系统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协同抓,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各单位分类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建设。
二是注重制度落实。以《条例》为基本依据,具体落实好相关制度。一是落实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是体现民生重点。注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及时整理广泛公开,以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公开情况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依照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的要求,完成责任清单的梳理,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录入公布,共计267项(不包括子项为131项主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4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给付74项,行政确认57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52项,审核转报19项。责任清单公开部门职责25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13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度政府信息累计公开18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策法规文件、公文类文件;业务工作、工作动态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群、政务微博及其他途径。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本年度尚没有需要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继续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全年未发生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工作进展方面略有迟缓,信息公开成效及监督机制还有待加强。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查漏补缺,不断完善。
一是进一步优化内外联系沟通。积极组织参加信息公开工作承办人员的学习培训,规范有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人力社保工作实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规定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得到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人力社保局网站之间的联系,加快信息传递。
三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进程。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以上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洞头区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邮编:325700,联系电话:63471275)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0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8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 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
单位负责人:陈荣荣 | 审核人:纪建波 | 填报人:朱峰 |
联系电话:63471275 | 填报日期:2016.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