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文件精神,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理念,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自然资源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的促进了机关效能、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的建设。

(一)组织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定了信息公开方案,由“一把手”直接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信息公开内容负责,由法规科负责审查,监察室负责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务信息网上登录工作,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量,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规章制度建设更加完善。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我局以中国·洞头信息公开站点为主渠道,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信访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机制,遵循 “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25

27

行政强制

0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342417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3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涉及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对网站的熟悉度和内容的把握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把关,确保信息上传的准确。

二是政府信息各版面更新的数量差距大与质量参差不齐,下一步将做好局内部信息报送督促工作,并将信息报送数量纳入局工作考核,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条,涉及国土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0个,并且建立文件与解读内容关联,方便群众查找。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1件,政协提案2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联系(电话:0577-63483797)。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