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重在聚焦主题主线,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
(一)整合资源健全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由局长任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主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工作,由专人进行管理。对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进行部署和考核,及时更新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领导分工、政务信息、行政审批结果等内容,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局在洞头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3条,公开内容涉及工作动态、工作信息、机构信息、机构职能、人事任免、行政审批、财政信息等方面。财政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上每年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使用明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4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8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发布时间、发布栏目及发布内容的准确性还有待提高。整改情况:实行文件及相关信息审核制度,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发布前审核,避免出现相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0年度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2021年度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能认真梳理,对表落实,明确责任人,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8个,并且建立文件与解读内容关联,方便群众查找。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1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以上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77-6338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