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洞头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区政府电子政务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了洞头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201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建立督查指导机制,由专门人员及时跟踪单位更新情况。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形成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是规范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将信息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并及时将公文类信息目录按月报区府办备案。结合计算机保密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安全管理,未发生标密文件上传案例。

三是扩大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不断扩大公开内容,推进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注重日常收集和梳理多种信息公开内容,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发布平台,增大对外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不够多等问题。下步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1.进一步规范流程。完善流程,梳理信息,及时提供,确保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能够方便公众查询。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

2.进一步拓宽内容。根据工作职能,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进一步完善机制。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鼓励广大群众及全台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算2条。

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0个,并且建立文件与解读内容关联,方便群众查找。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单位联系(电话:0577-5938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