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洞头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区政府电子政务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了洞头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201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建立督查指导机制,由专门人员及时跟踪单位更新情况。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形成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是规范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将信息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并及时将公文类信息目录按月报区府办备案。结合计算机保密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安全管理,未发生标密文件上传案例。
三是扩大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不断扩大公开内容,推进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注重日常收集和梳理多种信息公开内容,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发布平台,增大对外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不够多等问题。下步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1.进一步规范流程。完善流程,梳理信息,及时提供,确保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能够方便公众查询。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
2.进一步拓宽内容。根据工作职能,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进一步完善机制。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鼓励广大群众及全台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算2条。
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0个,并且建立文件与解读内容关联,方便群众查找。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单位联系(电话:0577-5938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