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根据《条例》要求,区文广旅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条数64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15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介绍类信息1条、重大决策类信息11条、人事任免信息3条、规划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11条、财政信息3条、公共文化体育信息17条、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如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公开信息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标准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准确、完整;进一步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沟通,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度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4个,对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包括负责人解读及图解)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20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14件,会办4件;政协提案主办15件,会办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答复满意率93%、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以上为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单位联系(电话:0577-63437267)。
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