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温州市洞头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洞头区审计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了洞头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建设更为深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多次组织相关学习会议和实操培训,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安全、舆论安全、网络安全的主动权。

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更有保障。一方面,对组织机构、部门文件、业务工作、财政预决算和其他等栏目及下级子栏目进行了适度调整,将栏目内容以更直观、更便捷、更明了的方式进行展现。另一方面,我局对公开稿件的文件排版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统一的图片、文字规格和标准进行新稿件的发布,并对原有稿件的排版进行了相应调整,全面提升民众阅读体验。

三是公开机制制度更加完善。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重新编制,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调整机制、政务公开目录动态更新制度等一批机制制度,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法制性、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标准要求,还存在思想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宣传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更加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深入学习。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吃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更好的指导具体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在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增强全体机关干部信息公开的意识。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公开群众最关心,反应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要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除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外,充分利用报纸等辅助形式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审计局联系(电话:0577-63482149)。

            区审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