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不断规范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入学习上级相关报告精神,对照《2021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中心工作实效,确保政务公开阳光透明。

二是严格遵照公开程序。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细化工作责任,指定专人专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信息全面性和真实性,保证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加强公开力度和质量本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总条数32条,主要项目内容为信息公开指南、计划总结、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和范围的同时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监督作用。

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利。注重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定时公开中心阶段性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公告和财政预决算等内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存在信息公开滞后,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单一,部分领域内容缺失,涉及面不够广。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和内容,加大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展业务学习交流,加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稳定,队伍扎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以上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77-63483425)。

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