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严格遵循《条例》及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及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的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等工作,同时利用LED显示屏、公告公示栏等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主动畅通监督咨询热线,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让群众获得信息更快捷、方便,政务工作更阳光更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7 | 13576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稿件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个别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各科室,但部分科室人员需要提醒后才提供公开稿件;三是政策解读信息偏少,更多注重发布动态信息、政策文件及其他相关内容的更新和公示,但对文件的政策解读方面信息发布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抓好《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和学习,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清楚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为信息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工作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使群众获得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通过专业培训、专题学习等方式,逐步提高信息稿件质量及政策解读质量等,达到全面、准确宣传中心整体工作的效果,做到政务公开服务于办事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条,涉及本部门年度预决算等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在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59386879)。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 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