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供销合作社文件
洞供合办﹝2014﹞1号
洞头县供销合作社2013年政府信息
公开总结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2013年度洞头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ongt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望海路18-20号,邮编:325700,电话:63385599 ,传真:63385599。)
一、概述
本单位于2008年4月,根据县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编制《洞头县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和《洞头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2008年5月1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及《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在县政府网站公开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共信息公开12条,其中计划总结5条,人事任免2条,通知公告1条,专项经费1条,应急管理1条,政策文件1条,重要工作责任制0条,领导成员0条,社会监督1条。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市民可以登录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ongtou.gov.cn/),通过子栏目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洞头县供销社信息
在公文交换阅办系统的乡镇、部门简报栏目上发布,并抄送给各县、市(区)供销社、直属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今年刊发简报24期,大大地增加了供销合作社的信息公开度。
3、公共查阅点
在办公楼会议室外的墙面设置绩效公示栏,将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下月工作重点等信息予以公开;在办公室外的墙面上设信息公开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以来,本单位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报告。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未收到申请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涉农信息发布不多;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本单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机制;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加强涉农信息的发布;三是及时更新信息,定期维护,方便群众查阅。
(三)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工作人员间的相互交流与学习。
七、2014年工作思路
(一)工作思路
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
(二)工作重点
1、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县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不够多等问题。鼓励广大群众及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县社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能够方便查询。
(三)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附件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洞头县供销合作社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12 | |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2 | |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
(一)依申请方式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5.其他方式申请数 | 件 | 0 |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0 | |
1.未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0 | |
6.其他原因 | 件 | 0 | |
三、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
四、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
五、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数量 | 件 | 0 | |
六、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万元 | 0 | |
七、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其中:全职人员 | 人 | 0 | |
兼职人员 | 人 | 0 | |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 次 | 2 | |
2.举办各类培训班 | 次 | 1 | |
3.培训人员数量 | 人次 | 3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1 | |
联系人:张鸣宇 联系电话:63385599
文件附件清单: